19 一月

自2021年1月1日起,安省各地的开发商必须向购买新的或者预售的住宅公寓的购买者提供该指南和当前披露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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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政府已经启动新的《住宅公寓买家指南》。

自2021年1月1日起安省各地的开发商必须向购买新的或者预售的住宅公寓的购买者提供该指南和当前披露声明。

根据《公寓法》,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新公寓或施工前的公寓的购买协议对购买者不具有约束力, 直到开发商向购买者提供包含有关未来或现有公寓物业项目的和相关公寓公司的披露文件(例如公寓公司的第一年预算,拟议或实际的声明,细则和规则)。

从2021年1月1日起,除了披露声明,开发商还必须向购买新的或预售的住宅公寓的购买人提供 安大略省住宅公寓购买者指南。该指南由安大略省公寓管理局(CAO)制定,并得到政府和消费者服务部部长的批准。它包括有关公寓所有权各个方面的最新信息,例如:

公寓购买过程

搬入预售住宅公寓的注意事项

公寓生活与公寓公司的治理

解决公寓生活问题的资源

 

《公寓法》为买方提供了10天的冷静期,以考虑购买者是否要继续进行购买。这10天的时间开始于以下三个日期中最晚的一天

A.购买者收到已签署的买卖协议的日期

B.购买者收到披露文件的日期

C.购买者收到上述《公寓指南》  的日期

此外,在披露声明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公寓法》赋予了购买者进一步的撤销权。

如果发生重大变更(即,如果买方基于收到的披露文件中包含的重大变更的信息考虑,导致买方不再想要继续进行购买),则买方可以享有额外的10天冷静期并在该冷静期内取消购买协议。额外的10天冷静期从以下日期中的的最晚一个开始:

修订后的披露声明或一份已经向购买者确认重大变更的文件送达的日期;

在条件 1 没有实现的情况下,购买人意识到重大变更的日期;

安大略省高级法院裁定重大变更已经发生的日期。

同时,公寓法的此次变更意味着如果前述的ABC三份文件没有送达到购买者手中, 10天冷静期将会无限延后。值得指出的是,此项变更适用于所有于 2021年一月一日起售出的公寓单元,今年一月一日起售出的单元不受影响

鉴于近期出现的各种楼花取消,开发商倒闭等新闻,我希望以后会有更多的相关楼花预售的法律变更出现,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